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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无欺凌,成长有温度——昌平二中预防校园欺凌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

2025-12-06 浏览量:340

作者:胡玥 | 文章来源:昌平二中

尊敬的各位家长、亲爱的同学们:

校园是求知逐梦的净土,我们满心期盼每一位同学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。为守护孩子们的成长安全,我们准备了这份预防欺凌“秘籍”。让我们携手,以认知为武器、态度为盾牌,向欺凌说“不”,

一、了解校园欺凌

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、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,它包括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:

1.身体欺凌 

这是最容易辨识的一种欺凌,是指肢体上的暴力,比如拳打脚踢、扇耳光、撕扯衣物等。除此之外,强夺财物、故意损毁他人物品也属于身体欺凌。

2.语言欺凌  

语言欺凌指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、谩骂、起侮辱性绰号、诋毁等行为。语言欺凌是伤害孩子的一把锐利的“软刀子”,这种暴力比起外表的伤痕来说更为严重和可怕,也更不容易被察觉。

3.社交欺凌

社交欺凌指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,如散播谣言、暴露他人隐私、损毁他人形象、孤立排挤他人等。 

4. 网络欺凌  

指利用互联网侵犯被欺凌者的隐私、损害人格或名誉。随着网络的发展,网络欺凌也越来越普遍。网络欺凌不仅会对孩子的精神造成伤害,而且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特性,使得欺凌事件的影响力比校园欺凌更大,对被欺凌的孩子影响也更深。

二、预防校园欺凌

预防“校园欺凌”,应做到“三不”,即:不做受害者、不做欺凌者、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。

1. 不做受害者   

(1)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,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。

(2)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。

(3)与同学友好相处,宽容、理性、平和解决矛盾,不采用过激方式。

(4)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,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,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。

2. 不做欺凌者

故意殴打他人、暴力侮辱他人、暴力索取他人财物、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、强制侮辱罪、抢劫罪、故意伤害罪等。

3.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

(1)拒绝煽风点火,拒绝成为欺凌者的“帮凶”。

(2)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,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。

(3)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,帮助被欺凌者。

(4)及时向老师、家长报告,甚至报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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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的美好,在于彼此尊重、相互守护。每一个少年都值得被温柔以待,每一次欺凌都应被坚决制止。让我们携手并肩,用勇气打破沉默,用行动守护正义,让校园成为没有伤害、充满阳光的成长乐园!

编辑:胡锐

摄影:来源网络

审核:石雪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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